F-20“虎鯊”是美國諾斯羅普公司F-5家族最后一個戰斗機,旨在出口銷售。從考慮F-5E后繼機到“虎鯊”項目結束,諾斯羅普公司先后經歷了10年時間,耗資12億美元。為什么研制成功的新型戰斗機銷售不出去?通過對F-20決策失誤過程分析認為,F-20的設計方針、財政政策、環境對策等方面的失誤是F-20在市揚競爭中失敗的基本經驗教訓。
設計:
F-20在外觀上最大的不同就是發動機的數目由F-5系列的兩具減少為一具。新的發動機采用與F/A-18同級的GE公司F404渦輪風扇發動機。這個改變不僅僅是更換發動機,還必須修改后機身,涵道與進氣口的設計等等,以符合新發動機的性能。
此外,F-20的雷達換裝為AN/APG-67 (V),除了提供較多的對空與對地模式之外,最重要的提升是賦予F-20發射中程雷達導引空對空導彈的能力,使得F-20正式邁入超視距作戰能力行列。F-20性能在繼承F-5戰機優異纏斗性能同時,又因本機雷達特征較小,具備優秀的視距戰能力,采用雷射陀螺儀可于20秒內校正慣性導航儀完畢即準備升空;但經美國空軍測試,除這些之外其余性能均不及F-16戰機。
武器裝備:
機炮;2門20毫米(0.787吋)M39單管機炮
5個掛載硬點,可攜掛8,000磅(3,600千克),如AIM-9響尾蛇(Sidewinder)式導彈、AIM-7麻雀(Sparrow)式導彈、AGM-65小牛(Maverick)式空對地導彈、Mk 80系列低阻力通用炸彈、2.75吋火箭發射莢艙等。